15岁的小强在骑行电动二轮车时,与同向行驶的三轮车尾部发生碰撞,导致刘大妈摔倒受伤,两车均有损坏。刘大妈全身多处受到挫伤,住院治疗了11天。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小强需承担全部责任,而刘大妈无责。因此,刘大妈将小强及其父亲告上法庭,寻求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在内的3万余元损失。
审理此案的法官考虑到小强还在学校学习,为了不因诉讼拖延影响他的学业和情绪,同时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迅速审查案件情况,并与双方进行了耐心沟通。法官精准地抓住了矛盾的焦点,通过法律解释和劝导,分析了双方的利弊。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刘大妈同意作出让步,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小强的父亲一次性支付了2万元赔偿,从而使得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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