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江油市,一段未成年人校外遭受暴打的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面对这一令人愤慨的事件,江油市公安局迅速做出反应,发布警情通报,力求以公正、透明的态度回应公众关切。
记者为了深入挖掘这一热点事件背后的真相,近日专程前往江油进行了实地采访。
**关切一:为何报警十余天后才作出处理决定?**
7月22日晚,赖某某在父亲的陪同下,带着伤痕累累的身体走进了江油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派出所立刻受理了报案,并安排赖某某到医院接受检查。在完成初步的就医和询问取证后,赖某某又回到了派出所,积极配合调查。
翌日凌晨,涉嫌打人的刘某甲和彭某某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7月23日,公安机关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将该案定性为寻衅滋事治安案件,并依法告知了赖某某及其家属。
从7月24日至8月3日,城北派出所对案件中的所有参与者和在场者进行了传唤和取证工作,并委托法医对赖某某的伤情进行了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伤情鉴定需在临床治疗终结或伤情稳定后进行,通常时间为受伤后一周至两周。8月3日,法医在赖某某复查并排除隐匿性骨折后,对其伤情进行了鉴定,结论为轻微伤。
8月4日,公安机关根据伤情鉴定意见和前期调查情况,依法对违法人员作出了处理决定。
**关切二:打人女子自称“进去派出所十多次,不到二十分钟就出来了”是否属实?**
在视频中,打人女子彭某某和刘某甲曾嚣张地声称自己“进去派出所十多次,不到二十分钟就出来了”。记者了解到,刘某甲确实曾因纠纷在派出所接受过调解。彭某某和刘某甲的这番言论,不过是出于对受害人的恐吓和威胁,试图让受害人因害怕而不敢报警。
**关切三: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罚是否过轻?**
针对公众对处罚力度过轻的质疑,绵阳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委员会的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均在最重的处罚幅度内予以了处罚。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启动了对打人者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的相关工作。这种专门教育是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特殊矫治措施,以分级分类教育、法治与心理健康教育为核心,对学生进行专门的矫治教育。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记者发稿时,打人者及其家长已经向受害人赔礼道歉。赖某某的家人也表示:“感谢大家的关心,希望网友们不要再转发视频,以免对娃儿造成更多伤害,我们希望恢复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