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理亡妻遗物时,陈统某发现妻子项某生前向已婚男子陈某转款共计93万余元。他们之间的对话中,彼此以“哥哥”和“老婆”相称。基于此,陈统某及其女儿和岳父对陈某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归还93万余元本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以及5000元的财产保全费。
在一审中,法院判决陈某需归还935250元,并承担利息损失及财产保全费5000元。陈某对一审判决不服,随后提起上诉。据红星新闻报道,浙江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3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陈某的上诉,维持了一审的原判。
© 版权声明
本站提供的内容仅作为个人学习、研究以及欣赏!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共同维护和谐健康的互联网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