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涉及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在这些案例中,有一例特别引人关注:2024年3月,一名现役军人黎某某与程某某依法登记结婚。然而,王某某在清楚知道程某某已婚且是现役军人的妻子的情况下,仍然与程某某在租赁的住所中维持同居关系。2024年5月,程某某在王某某的陪同下到医院进行检查,发现怀孕后,她离开了租住地,但两人依然通过微信保持暧昧的联系。由于担心被丈夫黎某某发现,程某某选择了终止妊娠。黎某某在发现程某某与王某某的微信暧昧对话后,向警方报案。随后,王某某被警方逮捕。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检察机关以破坏军婚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
法院的最终判决认为,王某某明知程某某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仍然与她同居并导致其怀孕,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王某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因此,法院判决王某某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破坏军人婚姻家庭不仅严重伤害了军人的感情,还可能对部队的安全稳定造成影响。因此,法律对军婚给予了特殊保护,刑法明确规定破坏军婚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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