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政知君7月2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得到的消息,四川省政协前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崔保华因涉嫌受贿被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结束。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将该案指定由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
目前,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起对崔保华的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向被告人崔保华充分告知了其诉讼权利,并对其实施了讯问,同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起诉指控如下:
崔保华,男性,汉族,1958年11月出生于山东巨野,197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加入工作。他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拥有研究生学历和管理学硕士学位。
公开资料显示,崔保华曾供职于原人事部,并担任过原人事部办公厅副主任。2003年,他调至四川工作,历任四川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常委办主任,眉山市委副书记、市长,遂宁市委书记。2012年9月,他被任命为四川省委统战部部长,2013年1月起同时担任十一届四川省政协副主席及四川省委统战部部长。
2015年5月,崔保华晋升为四川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长,2017年1月起担任四川省政协副主席。
2022年1月,因达到任职年龄上限,崔保华提出辞职,经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不再担任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
2024年8月,崔保华被调查。
今年3月,崔保华被开除党籍。
调查发现,崔保华丧失了理想信念,背离了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参与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未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在组织询问时未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未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在工程承揽、规划审批等方面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崔保华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了严重的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受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