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风景秀丽的烟台市,有一片宁静的角落,这里住着一位名叫严某的中年男子。他年近四十,本应享受生活的宁静与安逸,然而,岁月的沉淀并未在他身上留下应有的平和。严某曾是荣成一家保温材料生产企业荣成办事处的经理,每月的收入稳定在五千至六千之间,按理说,这样的收入足以让他安身立命。然而,直播间里“榜一大哥”的荣耀,却在他的心中点燃了虚荣的火焰,让他对这份稳定的收入产生了贪婪的觊觎。
作为办事处经理,严某掌握着货物发货的实权。然而,他却利用这个权力,暗中截留了本应送往其他公司的货物,转手私下售出,将所得款项据为己有。更为恶劣的是,他还玩弄起“价格游戏”,虚报销售单价,从总公司套取更多货物,再高价倒卖,从中渔利。甚至,他竟然将仓库中的存货以水代之,企图以低价抛售。
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9月,严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价值逾300万元的财物化为己有。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4年9月,总公司在市场回访中发现了发货延迟等异常,严某也突然人间蒸发。公司负责人心生警觉,一番调查后,严某的侵占罪行暴露无遗。总公司迅速报案,同年10月,严某终被擒获。
面对审讯,严某供认不讳,他承认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处置价值300余万元的货物,所得款项悉数用于直播间打赏,尤其热衷于帮助主播在PK中胜出,以博取虚名。他自称并不固定支持某位主播,但通过银行账户和微信支付,已挥霍近200万元,余款亦已散尽。
今年1月,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严某移交荣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严某身为公司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多种手段非法侵占公司财物共计300余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3月10日,荣成市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向荣成市人民法院提交了对严某的公诉状。经过4月17日的审判,法院审理查明严某犯有职务侵占罪,且侵占金额巨大,遂依法判决严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以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正义虽迟,终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