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讯,经过9年的虚增营收,*ST高鸿面临退市危机。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近期,证监会依法对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高鸿)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调查发现,*ST高鸿长期从事无实质商业行为的笔记本电脑等“空转”“走单”业务,导致收入和利润大幅虚增,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计划对相关责任主体罚款1.6亿元,对参与造假的第三方罚款700万元。
*ST高鸿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按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原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ST高鸿在晚间发布的公告中表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如最终处罚决定确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ST高鸿在公告中详细披露了财务造假情况,公司通过参与和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从2015年至2021年,*ST高鸿通过参与和组织虚假贸易业务,系统性地虚增收入和利润。具体来看,公司通过其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鸿科技)参与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庆亚)实际控制人江庆组织的笔记本电脑“空转”“走单”业务。尽管这些交易形成了完整的资金、合同和物流单据闭环,但实际上并无真实的货物交付,属于典型的无商业实质交易。以下是2015年至2021年公司通过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明细:
在2018年与2020年,*ST高鸿通过其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高鸿数据)以及高鸿恒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高鸿恒昌)实施了IT系统等产品的虚假贸易活动,这一行为使得高鸿股份在2018年与2020年的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分别虚增了1.96亿元与308.19万元,营业成本分别虚增了1.86亿元与0元,利润总额分别虚增了977.69万元与308.19万元。
进入2022年与2023年,高鸿股份及其子公司高鸿数据、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高鸿鼎恒)以及江苏高鸿鼎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高鸿鼎远,高鸿鼎恒的子公司)继续进行服务器、笔记本电脑的虚假贸易,导致高鸿股份在2022年与2023年的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分别虚增了7.35亿元与3.94亿元,营业成本分别虚增了7.32亿元与3.86亿元,利润总额分别虚增了370.74万元与788.21万元。
综合来看,从2015年至2023年,*ST高鸿的年度报告中虚增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94亿元、24.52亿元、24.20亿元、32.59亿元、56.34亿元、24.83亿元、18.05亿元、7.35亿元、3.94亿元,占各期披露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34%、28.27%、26.97%、35.18%、49.38%、35.38%、21.11%、10.72%、6.65%;虚增的利润总额分别为67.36万元、243.88万元、242.24万元、1,282.80万元、2,190.52万元、1,542.38万元、894.46万元、370.74万元、788.21万元,占各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重分别为0.42%、1.44%、0.99%、13.56%、64.88%、11.35%、22.11%、6.44%、0.50%。
据此估算,*ST高鸿在2015年至2023年期间,总计虚增的营业收入达到了198.76亿元,虚增的利润总额为7622.59万元。
另外,*ST高鸿在2020年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了欺诈发行。高鸿股份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中,引用了2018年至2020年虚假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数据。2021年4月,证监会批准了高鸿股份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募集资金总额为12.50亿元。由于高鸿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该行为构成了欺诈发行。
*ST高鸿自1998年6月上市以来,已在A股市场度过了27个春秋。截至当前收盘,该股股价为2.21元/股,总市值为25.5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