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二审法院对涉嫌侵犯两名未成年少女的刘某赟做出了终审判决,决定将其监禁六年。
刘某赟,这位来自湖南蓝山县某镇卫生院的“90后”青年医生,被指控通过互联网结识了两名少女,并在江华县、冷水滩区的酒店与之发生了令人发指的性关系。令人痛心的是,受害者在案发时均未达到法定年龄,尚在花季。
在一审阶段,江华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刘某赟八年有期徒刑。面对此判决,刘某赟选择了上诉。他的父亲刘志军,身为蓝山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以近亲属的身份挺身而出,担任其辩护人。经过二审法院的审理,虽然法院认为原判对事实的认定清晰,定罪准确,但量刑方面存在偏差。法院指出,被害人的陈述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尽管同步录音录像因设备故障而缺失声音。
2025年7月24日,永州市中级法院对本案做出了二审判决,最终以强奸罪判处刘某赟有期徒刑六年。
本案的另一名受害者是江华县某中学的学生来某某。2023年9月21日晚,来某某与刘某赟在酒店共度一夜。事发后,来某某向警方报案。警方传唤刘某赟,他承认与来某某有过一夜之宿,却辩称两人仅着衣分床而睡,并未发生性关系。然而,来某某在案发后的身体检查结果显示“处女膜陈旧性裂伤”。
据起诉书所述,在江华县某酒店的监控视频中,案发当天刘某赟入住,来某某随后进入其房间。而在廖某某此外,永州中级人民法院秉持公正之心,审视涉案手机数据,坚信其未被篡改之事实。公安机关运用科技之力,自动抓取刘某赟十六岁时的照片,受害者出生日期亦经核实,确为案发时未满十四岁之幼童。经审理,永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对案件事实的认定精准无误,定罪恰当,然在量刑之尺度上,却显失公允——刘某赟在犯罪过程中,并未施展暴力或威胁等恶劣手段,亦未造成严重后果,其刑罚之重,实属过当。
于2025年7月24日,永州中院作出二审裁决,决定维持一审对刘某赟定罪及附带民事判决的部分,同时对一审量刑判决予以撤销。最终,刘某赟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判决书送达之际,刘志军毅然表示,他将对此判决提出申诉,誓要为儿子讨回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