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教授严锋就“武大图书馆事件”发表评论:提告方行为过分,校方处理失当

 

图片[1]-复旦大学教授严锋就“武大图书馆事件”发表评论:提告方行为过分,校方处理失当-阿旺资源分享网 图片[2]-复旦大学教授严锋就“武大图书馆事件”发表评论:提告方行为过分,校方处理失当-阿旺资源分享网 图片[3]-复旦大学教授严锋就“武大图书馆事件”发表评论:提告方行为过分,校方处理失当-阿旺资源分享网7月31日,复旦大学教授严锋在社交媒体上对武汉大学图书馆的“性骚扰”事件发表了看法:“武汉大学图书馆发生的所谓‘性骚扰’事件,显然是提告一方行为过分,而校方的处理也不恰当。在当今社会,人们常常能找到为自己的行为辩护的理论依据,理直气壮,却往往忽视了最基本的常识——做人不能太过分。若你对他人过分,他人也可能对你过分。在公共场合,如果没有身体暴露、接触、偷拍或不端行为的证据,却一味纠缠,损害他人名誉甚至身心健康,这已越过了界限。

常识要求我们应将他人视为人,既要自重,也要尊重他人。我们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忽视对他人的伤害。这些常识看似简单,却是社会正常运转和人心安定的基石。我们尊重这些底线,并非因为我们高尚,而是因为我们不愿生活在一个人人自危的世界中。”

2023年,武汉大学一女生杨某在社交媒体上发文,揭露自己在图书馆自习时遭受男生肖某某的性骚扰。武汉大学对此事件作出回应,以肖某某“举止不端”为由,对其进行了记过处分。然而,两年后,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无法证实肖某某对杨某进行了性骚扰,因此驳回了杨某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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