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应聘者殴打至骨折,这样的公司还有谁敢加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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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坏的情况莫过于面试失败,然而,事情可能远比这更糟糕。

据报道,7月24日,深圳的刘女士在参加一家公司面试时,因不满面试官的不礼貌行为,与对方发生争执,随后遭到粗暴的殴打。刘女士出示的医疗报告显示,她遭受了L1腰椎骨折、头部外伤和上唇软组织损伤。7月25日,涉事面试官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从刘女士描述的现场情况来看,这家企业的行为确实令人震惊。八位面试者等了半个多小时后,面试官才出现,随即批评了几位女生的坐姿和表达能力。在刘女士离开后又返回要求删除简历上的个人信息,被拒后双方发生争执,随后面试官将她堵在厕所里殴打,并抢走了她的手机。

尽管这些细节仅是刘女士的一面之词,且被打的厕所可能没有监控,但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真相终将大白。毕竟,刘女士的伤势是经过医院鉴定的,而且现场还有其他目击者。

如果刘女士的陈述属实,面试官因为争执就动粗,这种行为实在过于野蛮。求职者与企业之间是双向选择,双方地位平等,应相互尊重。求职者寻求的是一个工作的平台,并不低人一等,企业无需自视甚高,摆出施舍者的姿态。

在面试过程中,即使双方发生争执,也应保持基本的克制。特别是企业,作为强势一方,更应该遵守法律,不得仗势欺人。将人打成骨折,已涉嫌违法犯罪,其被刑事拘留是理所当然的。

此外,受害者还有权要求施暴者赔偿因殴打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民法典》,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这些道理应该是常识,涉事企业应当了解。据悉,事件发生后,有多名受害者在评论区爆料,称该企业老板经常打人;甚至还有一名孕妇被他暴打,报警后五个多月也没有结果。这些留言的真实性有待进一步核实。

公开资料显示,涉事企业并非无名小卒,是一家注册资本800万、员工200多人的现代化时装公司,目标是“打造民族奢侈品牌”,曾获得“全国服装行业百强企业”称号,韩姓董事长还担任区政协委员。如此一家“有头有脸”的企业,为何会如此暴力?

如果企业管理者将暴力作为管理手段,这已不仅仅是企业内部问题,而是涉及到求职者人身权利和招聘市场规范的“公事”,必须严肃对待,追究责任不可轻描淡写。地方相关部门必须关注这起殴打事件及其相关的指控,进行彻底调查,实施公正执法,确保每位求职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社会对公正的裁决充满期待,这不仅是为了为刘女士讨回公道,也是为了让公众看到并确信,任何人都不能肆意妄为,不受法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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