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6日起,余杭区部分小区遭遇供水问题。对此,杭州市委、市政府迅速响应,成立了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及国家、省级专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并得到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以下是调查及处理情况的详细通报:
一、水质异常原因调查
联合调查组综合水质检测、环境监测和水文数据,对供水异常事件进行了全面分析。结果显示,水样中检测到的硫醚类物质是一种有机硫化物,低浓度下会引发异味。自7月初以来,高温晴热天气导致东苕溪仁和水厂取水口上游及附近水体藻类迅速繁殖。前期降雨汇流,部分藻类及其降解产物(包括硫醚类异嗅物质)进入取水口,引发7月16日凌晨的异味。综合考量气候、环境和水动力条件,此次供水异味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针对市民反映的自来水“发黄”“发浑”问题,调查发现,供水管道主要为铁质管道。事件发生后,余杭制水有限公司和余杭水务控股集团下属供排水公司采取了水源切换、供水调度和水管冲洗等措施,导致水流方向和速度变化,从而冲刷管壁,造成锈层脱落,产生“黄水”或“浑水”。目前,余杭区已完成受影响2个街道49个村(社区)支管及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工作。若用户发现水质仍浑浊,可联系所在村(社区),专业人员将及时上门处理。
二、突发应急处置情况
7月16日8时,仁和水厂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异味。8时30分,仁和水厂对进厂水和出厂水进行检测。9时,检测结果显示原水“臭和味”指标异常,余杭制水有限公司立即报告并要求切换水源,得到余杭水务控股集团调度中心同意。9时20分,水源切换完成。10时,出厂水检测结果显示“臭和味”指标异常,余杭制水有限公司要求检测公司进行具体成分排查。11时许,余杭水务控股集团下属供排水公司现场研判,启动主干管网冲洗。13时30分,出厂水水质指标恢复正常。16时22分,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分管领导向余杭区政府、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报告水质异常情况。16时30分左右,主要供水管道的水质已恢复至正常水平,供排水公司随即开始对分支管道及小区的二次供水泵房和水箱进行逐步清洗。
17时,检测机构确认在上午仁和水厂送检的水样中检测到了硫醚类化合物。
20时,余杭区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会议,研究应对措施。
21时44分,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发布了第一份情况说明。
7月17日下午3点左右,供水支管和受影响村(社区)的水箱完成排空和更换,供水基本恢复正常。
7月17日下午4时20分,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发布了第二份情况说明。
7月19日下午3时22分,余杭区政府发布了情况说明。
三、水质检测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7月16日8时30分从仁和水厂采集的出厂水样本检测中,“臭和味”指标异常,但未检测出总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在切换水源后,13时30分的出厂水水质指标恢复正常,仁和水厂将“臭和味”指标的检测频率加密至每2小时一次,检测结果均合格。7月17日,余杭区疾控中心对切换水源后的出厂水样本进行了检测,所有38项常规指标均合格。自7月17日供水基本恢复正常以来,余杭区疾控中心对受影响的2个街道的49个村(社区)进行了末梢水(用户水龙头水)抽检,所有指标均合格。
7月17日,杭州市疾控中心采集了仁和水厂切换水源后的出厂水样本,进行了全面的水质分析检测和硫醚类物质检测。结果显示,硫醚类物质未检出,所有检测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要求,包括总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均未检出,菌落总数为1CFU/mL(标准值≤100CFU/mL),浑浊度<0.5NTU(标准值≤1NTU),无异味,游离氯浓度为0.56mg/L(标准值出厂水0.3-2mg/L)。
事件发生后,供水行业的主管部门已对全市33座城市供水厂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排查,所有出厂水质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增加水质检测频率,加强对硫醚类物质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参考指标的检测,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四、应急处置问题和问责情况
调查发现,余杭区部分小区供水异常的应急处置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检测结果显示出厂水“臭和味”指标为3级后,余杭制水有限公司未执行专项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要求,也未向余杭水务控股集团提请告知用户关于使用异味的出厂水的注意事项。(二)当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得知其下属余杭制水有限公司的“臭和味”指标达到3级时,未能遵循专项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规定,未迅速向区政府及区级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在同意供排水公司对主干管网进行冲洗时,集团未充分考虑到此举可能导致的末梢水“发黄”“发浑”问题,亦未及时向受影响的供水区域用户传达用水注意事项。集团向余杭区政府及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报告时间明显滞后。
(三)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收到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关于水质异常的报告后,未对水质异常情况及相关问题进行复核和分析,也未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四)余杭区政府在接到余杭水务控股集团的水质异常报告后,处理协调和决策过程缓慢,且未按照规定向市政府进行报告。
余杭区部分小区供水异常事件,暴露出当地在公共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对水质变化的监测预警不足,突发应急预案不完善、机制不健全、应急响应迟缓、信息发布不及时,部分涉事部门反应迟缓、行动迟缓、监管不力,部分党员干部风险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宗旨意识淡薄,教训极其深刻。
根据市委的部署,市纪委市监委成立了调查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对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
– 对余杭区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工作的区委常委、副区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对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进行诫勉处理;
– 对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水务工作的局领导(二级调研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对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对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党委委员、余杭环保科技公司总经理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 对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分管客户服务工作的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进行诫勉处理;
– 对余杭制水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五、关于群众诉求服务保障情况为了更有效地响应民众的关切,继之前的走访活动、水箱清洗、末端水样检测、居民健康服务等措施之后,街道和村(社区)的专项服务小组将加强沟通协作,针对已记录的居民需求,持续提供上门跟踪服务;同时,我们将持续进行供水质量的安全检测,确保供水安全;并迅速提供健康监测和医疗服务。对于因供水异常而影响用户净水器滤芯的情况,我们将免费更换滤芯;鉴于受影响的2个街道49个村(社区)的自来水用户近期因供水管存水排放的实际情况,我们决定7月份的水费将全额免除;在16日至17日期间,2个街道有生产活动的食品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已被封存,我们将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分类处理。我们将持续关注民众的需求,稳妥推进后续服务工作。
杭州市委、市政府以及余杭区委、区政府对于此次事件给广大市民生活生产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深表歉意;市、区两级将直面问题,深刻反思,全面排查,提升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全流程管控机制,坚决守护城市供水设施的安全底线,切实保障群众的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