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两次住院期间遭遇药物发放错误,包括被发错药和少发药的情况,西昌市人民医院因此对6名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

 

图片[1]-患者在两次住院期间遭遇药物发放错误,包括被发错药和少发药的情况,西昌市人民医院因此对6名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阿旺资源分享网

7月16日,西昌市人民医院相关领导向新京报记者确认,由于一名护士误将“出院带药”发放给患者,导致患者服用后感到不适,医院已受到卫生健康部门的行政处罚,并对6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相关处罚措施已执行完毕。

此前,5月20日,新京报报道了患者在西昌市人民医院出院时,护士将另一位患者的“出院带药”错误地发放给了该患者,此错误行为导致患者服用后四天内出现了耳鸣和手麻等症状。根据西昌市卫生健康局对唐宇菊女儿郑清女士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调查结果显示,在唐宇菊两次住院期间,护士未能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导致了药物错发和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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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宇菊在两次住院治疗中遭遇了药物发放错误。据受访者提供的信息,她的母亲在两次住院期间分别遇到了药品发放错误和药品短缺的情况。

根据西昌市卫生健康局于6月24日发布的《关于郑清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唐宇菊因腰椎体爆裂性骨折术后,于4月11日入住西昌市人民医院骨科,接受取除固定装置手术。在此次住院期间,护士黄某洁在发放出院带药时未能严格遵守医疗查对制度,错误地将同一病室41床患者吉力某某的药物“塞米昔布胶囊、利伐沙班片、阿法骨化醇软胶囊”发放给了唐宇菊。

郑清表示,母亲在出院后服用这些药物四天后,发现药物标签信息有误,随即联系了主治医生,医生指示她立即停止用药并前往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因此,唐宇菊于4月17日再次入住该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

此外,郑清还发现,在某次住院期间,护士只发放了两包原本应发放的三包“辛夷鼻炎丸”给她的母亲。

经过西昌市卫生健康局的调查,发现4月26日唐宇菊在住院期间,护士吴某曦同样因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导致少发放了一包“辛夷鼻炎丸”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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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清的母亲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医院发放的药物标签显示患者为83岁的男性,引发了郑清的质疑。郑清指出,在母亲住院期间,医院涉嫌伪造更换一次性使用吸氧管的医疗记录。

根据郑清提供的唐宇菊住院清单,4月23日、27日、30日、5月6日的记录中均显示有更换吸氧管,规格为OT-MI-130。然而,郑清坚称,她在4月21日至5月9日期间一直陪伴在母亲身边,并未目睹护士更换吸氧管,且她记得医护人员在发药或更换医疗耗材时会让家属签字,但她并未因更换吸氧管而签字。

西昌市卫生健康局调查组调取了涉事医院骨科2病区6病室的监控录像,发现4月23日、27日、5月6日有护理人员携带物资进入病室的记录,但无法确认所携物品中是否包含一次性使用吸氧管。4月30日有吸氧管记费记录,但医院在后续检查中发现费用未实际产生,已作废处理并从出院结算中去除。

尽管郑清多次要求西昌市卫生健康局重新调查并公开相关监控视频及护理人员信息,但至今未得到明确答复。7月16日,西昌市人民医院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解释称,住院楼层的监控设备无法实现360度无死角监控,且护士在病房内进行医疗操作时,由于推操作车或提篮子,确实难以准确看到车上或篮子中的物品。

根据《答复意见书》,涉事医院共有6人被问责处理。西昌市卫生健康局根据相关规定,对护士黄某洁、吴某曦、护士长袁某琳进行了全系统通报批评,取消了她们的进修学习资格,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并分别扣除了医德医风积分和绩效。此外,对医院群工办工作人员吉某某洛、医务部副部长罗某也进行了通报批评和绩效扣罚。同时,根据西昌市人民医院的建议,调整了护理部负责人的工作岗位。《回复意见书》进一步指出,由于西昌市人民医院未能严格遵循核对制度,并未完全遵守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诊疗规范和常规,其行为违反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因此,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对其进行了卫生行政处罚。

7月16日,西昌市人民医院的主要负责人透露,针对涉事医护人员的责任追究以及针对医院的行政处罚措施均已得到彻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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