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这个民生之基,近日来却因一个议题而掀起轩然大波——“小饭馆是否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流动性大,社保如何妥善处理?”这类问题,如同重磅炸弹,在餐饮界炸开了锅。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磅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及相关典型案例,并对社保缴纳等争议焦点进行了权威解读。以下是本次社保新规的精华内容。
据红餐网从最高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次社保新规主要聚焦于以下三大要点:
**首先,斩钉截铁地指出,任何关于不缴纳社保的约定均属无效!无论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的结果,还是劳动者单方面的承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其次,新规重申企业依法缴纳社保的刚性义务。若企业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将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的双重打击。具体而言,若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员工有权要求企业补缴,更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即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企业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若不满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第三,新规对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社保补偿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指的是用人单位将社会保险费以补助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新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后,有权追回已支付给劳动者的社保补助。**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提醒,本司法解释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在此日期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尽快补缴,以避免承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责任。
针对即将实施的社保新规,有业内人士评价称,此次新规打破了雇主与雇员之间关于社保的“互不追究”的默契。
长期以来,众多餐饮业小老板、个体经营者以及员工对缴纳社保的态度并不重视。小老板招募帮工时,往往只关注薪资谈定即可开工,鲜少提及社保缴纳;而帮工们为了能拿到更多实际收入,也往往不提出社保要求。然而,随着社保新规的实施,这一状况发生了转变,依法缴纳社保成为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
红餐网注意到,在部分餐饮个体商户眼中,为员工缴纳社保涉及成本问题。新规出台后,已有商户开始核算经济账。
据媒体报道,卖早餐的王阿姨曾计算过一笔账,其每月的纯利润仅约一万多元,而现在需为两名帮工缴纳社保,每月需额外支出4000多元,相当于减少了三分之一的收入。
针对王阿姨等人的担忧,有分析人士向红餐网表示,小餐饮店经营者辛苦经营所得,过去未缴纳社保可节省成本,现在并非不愿缴纳,而是不知从何削减这笔支出。与此同时,观察者们深入剖析,社保新规的实施或许将给餐饮业的用工格局带来一场变革。企业的人力成本如同潮水般上涨,未来,灵活用工模式——诸如兼职人员、小时工、共享员工等,或将成为企业节省开支、提升效率的利器。然而,法律界人士亦需警惕,若非全日制用工沦为规避责任的幌子,其效用将大打折扣。在红餐网眼中,探讨非全日制、季节性用工合同的适用边界,必须坚守合规的底线。
简而言之,社保新规的出台,旨在为劳动者筑起一道坚实的权益保障墙,同时将用工风险分散至用人单位。餐饮业,因其行业特性,成为了这场“合规之痛”的重灾区。短期内,小微店主与员工之间的利益纠葛愈发明显;而长远来看,唯有通过政策灵活性、技术革新、行业整合等多管齐下,方能实现供需平衡。正如网友所言:“不能让老板的困境成为员工权益受损的借口;同样,也不能让员工的权益成为老板沉重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