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分割家禽)+ 法官建议(多出一只鸡,吃了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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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法庭巧妙化解了一起别开生面的家禽分割离婚财产纠纷。这场纷争,并非围绕房产或存款展开,而是聚焦于53只共同养育的家禽,其中鸡鸣鹅叫,鸭舞其中,29只鸡、22只鹅与2只鸭子,各展其态,却难逃分割的命运。

家禽分割的难题,犹如一场“奇数游戏”,家禽大小各异,总数亦为单数。在法官陈茜的智慧斡旋下,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家禽平均分配,而那只孤零零的鸡,则成了双方共煮的“散伙饭”。

今年五月,杨大哥(化名)将涂大姐(化名)诉至法庭,婚姻走到了尽头。两人均为农村出身,以农耕与养殖为生计,男方农闲时亦会外出打零工。除了自家的农村自建房,他们并无其他大宗财产。由于不属于同一村村民,按照农村规定,带宅基地的自建房只能由本村村民拥有,因此房屋并未成为分割的焦点。

家禽的分割,成为了调解的关键。涂大姐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声称自己亲手喂养了几只大鹅,而杨大哥则反驳,称自己也悉心照料了小鹅与鸡鸭,理应各得一半。双方对家禽数量无异议,却都认为自己付出的更多。

面对大小不一的家禽与单数难题,法官陈茜巧妙地提出了方案:或按大鹅3只、小鹅8只均分鹅群,或按市场价折算差价;平分2只鸭子。对于29只鸡的单数问题,陈茜建议平均分配,剩余的鸡则作为“散伙饭”共同烹饪,或由要鸡的一方给予对方补偿。

最终,双方同意烹饪那只鸡,再行办理离婚手续。陈茜解释道,农村家禽分割,应充分考虑生长周期与喂养成本,不能简单以数量论英雄。这种“实物分割+情感疏导”的调解方式,尤其适用于农村家事纠纷。

此案折射出当前农村离婚案件的新特点:财产构成虽简单,但情感纠葛却错综复杂。双方自行协商无果,求助于长辈调解亦成效甚微。来到法院时,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一纸判决,而是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尽管对簿公堂,双方仍保持着基本的情谊。男方将女方带到法院,调解结束后也同意将其送回。陈茜建议双方可协商房屋使用权,保持经济独立的同时互相照应,双方对此亦无异议。这场家禽分割的离婚纠纷,最终以和谐的方式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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